方龙
合伙人 电话:+86 21 5598 9888/ 9666
方龙律师于1997年9月取得国家司法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律师资格;具备中国投资基金业协会基金从业资格;专注于金融投资跨领域专业法律服务,2021年11月被国际法律专业评审机构LEGALBAND推荐为2021年度LEGALBAND中国刑事合规律师15强;在公司上市、并购重组、基金投资、破产重整和公司合规治理、公司及高管刑事风险防范、投资争议解决等领域具有丰富、独到经验和见解。
代表性项目
- IPO与并购
- 担任华光股份(600475.SH)、科源制药(301281.SZ)、宝海微元(835723)等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和上海良基博方汽车发动机零部件制造股份有限公司(836220)、无锡零界净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871820)、上海芮森鑫服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871410)等新三板挂牌转让项目专项法律顾问的主办律师;担任浙江展望(8273.HK)在香港联交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中国法律顾问;担任安博(美国)有限公司(交易代码NWCN.OB)在中国兼并重组并在美国OTCBB上市的中国法律顾问等
- 主办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创科技400036”)、丹化科技(600844.SH)重大资产重组及定向发行股份;为金马股份(000980)等再融资、收购及重大资产重组、吉利集团投资上海吉利美嘉峰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600600.SH)收购兼并马鞍山啤酒有限公司、中芯国际(00981.HK)收购宁波日银IMP电子有限公司、升能集团(02459.HK)收购湖北、湖南、云南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高硕资本收购河南、北京、山西超高功率石墨电极材料项目、华润集团收购河南医药连锁服务机构、香港飞升集团、金贵银业(002716.SZ)收购云南、湖南矿业公司项目、汉秦科技收购陕西汉中矿业项目、挺宇集团收购上海青年科技和海口南青集装箱班轮有限公司、斯洛伐克汽车电子投资广东瑞西机电有限公司等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 基金投资
- 为奥斯基金投资亚洲水泥(中国)控股公司(00743.HK)及中芯聚源股权投资、中芯晶圆股权投资、金风茂雨基金、宁波芯空间等提供法律服务;为北京巴山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奥泰康医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日本东京国际株式会社等投资项目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 破产重整
- 主办四川绵阳新益大厦、上海东方广场等房地产项目、河南海华医药物流有限公司与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科誉高瞻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青岛分行对青岛都市便民报不良资产处置、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退市、破产重整、湖南金和贵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腾冲瑞土矿业有限公司合并破产重整案等重整、转让及相关专业服务
教育背景
职业资格
荣誉/兼职
- 2021年度LEGALBAND中国刑事合规律师15强
专业著作
- 《新形势下中国企业战略发展案例》
- 《上海航运基金设立与运行法律问题研究》
近期代表业绩
研究文章
最新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