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军
合伙人李福军律师,民革党员,任沈阳市沈河区人大代表、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执业领域为建设工程、房地产、公司法事务、商事争议解决等。
代表性项目
- 争议解决
- 受沈阳市政府委托,独自作为沈阳市政府的专项法律顾问,与宝马公司,签订了投资建设全球第二十五家工厂的法律服务,全程参与项目谈判及合同的修改,直至签约成功;
- 受某基金管理机构委托处理约几十亿基金的法律服务工作十余年时间 ,收回或抵偿资金达数亿元,得到客户的好评;
- 受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委托对企业、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及债权债务进行法律服务工作长达十余年的时间;
- 为辽宁省某市商业银行从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转变为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提供法律服务;
- 从2009年起参与企业破产、重组的可行性、执行方案的法律论证和具体操作并成功办理全国最后一例政策性破产案件,为破产企业争取到了财政部的补贴,妥善的安置了破产企业员工,多年来参与多个企业的破产、申报、资产处置等相关法律事宜;
- 多次代理大型建工企业中国中铁总公司、中铁九局、青建集团公司等单位,向业主追偿工程款,追回工程款及索赔款几亿元,受到客户好评。
- 法律顾问
- 沈阳防锈包装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吉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沈阳飞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 辽宁北药商贸有限公司
- 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教育背景
-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在职研究生(2006)
- 辽宁大学民法学 本科(2004)
职业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
- 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师
荣誉/兼职
- 沈河区第十八届、十九届人大代表
- 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 民革辽宁省直机关工委常委
- 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小组组长
- 沈阳市沈河区全社会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 2020年被沈河区人大常委会评选为先进代表
- 2021年被沈河区人大常委会评选为沈河区十大人民满意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