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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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毅律师擅长争议解决,政府与公共服务,深耕法律研究十几年,18年的执业经验,现兼任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代表性项目
- 某公司与某农商银行票据纠纷案,历经3年多,代理人提出本案涉嫌犯罪,应全案移送公安机关侦查的意见最终被法院采纳,避免农商银行招致7亿余元损失;
- 某股份公司与某酒厂股权收购纠纷案,案涉金额2亿余元,代理人提出股份公司未违约等意见被二审法院采纳,为股份公司挽回损失8千余万元;
- 某建设集团公司与某实业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案涉金额近亿元,代理人就保全担保提出的意见被法院采纳,及时并成功对被告财产进行保全,确保了债权实现。
- 某房开公司与某集团房开公司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经申请再审成功后,代理人提出合同无效、应各自返还对方财产的意见被法院采纳,最终某集团房开公司成功收回土地,获利近亿元。
- 某建工集团公司与某房开公司施工合同纠纷案,案涉金额3亿余元,代理人提出的垫资高额利息不应支持以及约定违约金过高等意见获得法院支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房开公司减损7千余万元;
- 某能源集团与某集团实业公司合资合同纠纷案,案涉金额1亿元,原告要求解除合同,代理人认为本案不具备解除条件、应继续履行的意见,被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的三级法院以及检察机关均采纳;
- 某集团公司与某发展公司代位权纠纷案,就某集团公司施工的某管委会与某资产管理公司PPP项目,代理人提出通过代位权方式实现债权的解决方案,得到司法审判的认可,为某集团公司追回欠款3千余万元;
- 黄某等与某人民政府行政赔偿案,代理人提出政府的行政行为不构成违法以及补偿标准等意见被法院采纳,避免政府数百万元损失;
- 李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辩护人详细指出证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证据不足的无罪辩护,经发回重审后,李某被宣告无罪;
- 张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审认定涉案金额数千万元,辩护人提出应以实际销售部分的金额作为量刑根据,而不应以其所购货物总金额作为量刑根据等辩护意见获得二审法院采纳,案件发回重审后,认定涉案金额仅数百万元,刑期和罚金均大幅下降。
教育背景
- 西南政法大学 民商法在职研究生班(2000)
- 武汉大学法律系 法学士(1985)
职业资格
执业背景
- 1999.7-2017.1,在贵州辅正律师事务所工作,历任副主任、主任;
- 2017.1-2022.4,在贵州久同律师事务所工作,任主任;
- 2022.4至今,在北京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贵阳)律师事务所工作,任高级顾问。
荣誉/兼职
- 曾荣获贵州省优秀审判员、省优秀律师、优秀仲裁员等表彰。
- 现兼任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行政法专委会、公司专委会委员,贵州省第六届律师协会监事会副主席;贵州省新社会阶层联谊会常务理事,省工商联法律委员会委员。受聘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贵阳仲裁委员会、重庆仲裁委员会、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共贵州省政法委和贵阳市政法委、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评查专家。
- 曾受聘为中共贵州省委服务决策专家智库专家,省十一届、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非常任委员,省级人民监督员,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外导师等。曾担任贵州省第四届、第五届律师协会副会长,省律协公司法专委会主任等职务;省第七届法学会副会长,省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