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
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签署诉调对接合作协议
2018-3-9
3月8日,穹蓝回暖、风和日丽,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在北京签署了诉调对接合作协议,为正在召开的“两会”增添了一份喜庆气氛。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指导处龙飞处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殷杰副会长,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闻长智院长、冯伟处长、张珂法官,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王丽主任、薛启谊执行主任、研究室吴建安主任,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主席助理贾辉律师、调解员穆忠和律师等出席签约仪式。会议由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黄开国副秘书长主持。双方在热烈的气氛中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改革和诉调对接的发展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达成多项共识。
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强调“建立‘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要依托我国现有司法、仲裁和调解机构,吸收、整合国内外法律服务资源,建立诉讼、调解、仲裁有效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法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商贸和投资争端。”中央文件精神为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未来的发展指明了方面。2017年7月25日,闻长智院长一行就曾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调研,了解中心在商事调解领域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并与王丽主任提出的“线上线下对接、诉讼调解对接”等创新理念一拍即合。随后的半年中,双方就案件管辖权确定、诉调对接机制建设、线上调解信息化系统架构等诸多问题进行了数次交流和讨论,最终志同道合促成了此次签约。
在首先进行的签约仪式中,闻长智院长与王丽主任分别代表前海法院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签署了《建立诉讼与调解相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合作协议》,为双方今后进一步深入合作奠定了基础。
闻长智院长从商事调解的国际化、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等5个方面阐述了对双方合作和商事调解的深入思考和认识,指出香港、英国、新加坡等地的案件有75%以上都经过了调解程序,个别甚至达到90%,因此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在我国发展潜力巨大。同时为促进调解解纷的发展,双方可以在诉讼收费、立案程序等方面做进一步探索。
王丽主任对一带一路服务机制及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发起成立过程做了简要介绍,从调解中心的调解在线性、合法性、民间性、国际性、公开性等方面阐述了调解中心的主要服务内容和特点优势。指出调解中心现为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与北京市第四、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及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签署了诉调对接合作协议,目前在全球63个国家、172个城市实现了线上线下调解的结合与联动,现已成功调解案件3起,涉及金额2.1亿元。
殷杰副会长表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越来越被认可,体现了司法改革的进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顺应时代要求发展壮大是大势所趋。以调解作为解纷手段必须要通过诉调对接才能实现,因此今天双方的签约具有积极意义。此外调解案件的案源以及调解书的国外执行问题也值得深入研究。目前通过调解解纷以及诉调对接还处于起步探索阶段,希望前海法院和调解中心能够加强合作,勇于实践,打造出北京多元化纠纷解决方式的模板,尽快结出硕果。
龙飞处长首先对双方的签约表示祝贺,指出双方的合作时机非常好,响应了中央深改组会议精神,顺应了新时代需求。双方都是司法改革的积极响应者,希望通过此次强强联手,能够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加大在线调解、线上对接等方面的探索,继续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改革进程,力争把我国打造成国际商事纠纷调解的首选地。
浩渺行无极,扬帆但信风。我们将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全深改组第二次会议精神,深入实践探索,继续做好与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以东方智慧吸收现代调解国际经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需要的调解制度与运行平台,提升中国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的话语权,增强国家的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相信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及北京律协等单位的领导下,双方的合作一定会乘着十九大提出的“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东风,扩大多元解纷的广度,助推司法改革速度,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体现东方“和为贵”理念等方面发挥越来越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