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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调解制度简介

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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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作为中国“一带一路”沿线的重要合作伙伴及最大邻国,与中国在各个领域的合作日益密切,贸易往来也日益繁荣。目前,中国已成为俄罗斯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但与此同时,两国在贸易往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经济纠纷。因此,对俄罗斯国内纠纷解决机制的通晓,对中国企业赴俄发展及两国日益密切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俄罗斯的调解制度同司法判决和仲裁裁决,共同构成了俄罗斯纠纷解决机制。调解制度是由争议双方认可的调解员,以中立人士身份,协助争议双方了解争议的焦点,探讨双方的利益和诉求,寻求共同接受的解决方案。这与中国的人民调解员制度有很多相似之处,但仍有一定的差异,由于两国的国情不同,关于调解制度的规定也是不尽相同。


一 、俄罗斯调解制度现状


到目前为止,调解制度在俄罗斯存在约有十个年头,该争端解决机制是由2011年1月1日生效的第193号联邦法律《调解人员参加的争议解决程序(调解程序)法》正式确立。该联邦法律对俄罗斯的调解制度做出了系统的规定。在该部联邦法律出台之前,俄罗斯社会各界早已为该项制度的出台做出了一系列的铺垫:从2005年开始,莫斯科每两年为调解制度举办一次国际学术会议,同时出版《调解制度与法律》文集;2009年在乌拉尔国立法律大学设立第一个调解制度高校研究中心;2011年建立了非商业组织《职业调解员联合会》;2011年以后,随着《调解人员参加的争议解决程序(调解程序)法》联邦法律的出台,在俄罗斯各地区关于调解制度的活动日益活跃起来,各大调解中心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建立起来,如中央办公区设在喀山的《伏尔加调解员联合会》、西伯利亚联邦区的《职业调解员联合会》等;2015年在莫斯科州已经建立了45个调解委员会。直至2017年,在俄罗斯各大城市均已建立起调解中心。由此可见,俄罗斯的调解制度在解决争端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二、调解制度的适用范围


根据第193号联邦法律《调解人员参加的争议解决程序(调解程序)法》的规定,调解制度主要适用于民事活动、经济纠纷以及劳动和家庭纠纷等,具体包括企业纠纷、银行和保险纠纷、劳动纠纷、家庭纠纷、著作权及知识产权纠纷、教育纠纷等其他民事纠纷。


三、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同时需要记载争议内容、调解组织、调解员、调解程序及调解期限等条款。同时,调解协议应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订立。调解程序的启动通常基于有效的调解协议,或合同中带有适用调解程序的条款。调解程序在向法院或仲裁院提起诉讼之前或之后启动均可,亦可根据法官或仲裁法官的提议启动。同时,有效的调解协议并不影响任意一方向法院起诉。争议双方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达成的调解协议,经法院或仲裁法院确认后,视为双方达成的和解协议。


四、调解员的选任


调解程序的进行需要双方共同协商选任一个或数个调解员进行。调解组织亦可向争议双方推荐调解员的候选人员。调解员在俄罗斯通常分为职业调解员和非职业调解员。职业调解员通常需要年满二十五岁,且应受过与调解制度相关的高等教育或补充职业教育。非职业调解员通常由年满十八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担任,且不得有犯罪记录。


同时,国家公职人员不得担任调解员。调解员应遵循近亲属回避制度,自始至终保持中立,不得代表任意一方,亦不得为任意一方提供任何法律咨询和帮助。双方当事人亦可在调解协议中增加对调解员的要求和限制。在调解过程中,如出现影响调解过程公正性和调解员独立性的情形,调解组织应立即将此情形通知争议双方。


五、调解制度的现存问题


在俄罗斯现今社会,调解制度在减轻法院负担、节约司法资源、促使争议当事人和平解决纠纷及维护社会和谐等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调解过程的保密性也增加了争议当事人对调解制度的信赖和选择。但该机制同样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内容时,不能依据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执行。此外,俄罗斯调解制度的调整对象仅限于民事法律关系,如劳动争议、经济纠纷和家庭纠纷等。如果轻微刑事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有意愿通过调解制度来达成和解,却无法通过该机制来解决纠纷。在实践中,诸如此类问题还有很多,如调解过程的公正性、调解员的专业性等。


六、调解制度的前景


调解制度作为一种非传统的纠纷解决方式,在俄罗斯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争议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制度解决纠纷,促进了社会关系的和谐,节约了司法资源,也节约了双方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但目前面临的调解协议“执行难”的问题,俄罗斯司法机关应当为该项机制提供更多的法律保障和制度保障,以保证调解员的专业性、调解过程的公正性、调解结果的合理性和调解协议的顺利执行,从而提高该机制的权威性,增加争议当事人的信赖,使调解制度得到更广泛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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