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科创板研究系列:承销制度小结
2019-06-26
承销是指发行人委托经营机构向社会公开销售的行为。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依法应当由公司承销。承销业务采取代销或者包销方式。承销是经营机构代理发行人发行的行为。承销是经营机构最基础的业务活动之一。我国自2006年9月17日发布并于2010年10月11日实施《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来,历经几次修改,逐步形成自有的体系。科创板系列制度于2019年陆续推出,与之对应的承销制度也正式出台,由于科创板的定位及规定与A股其他板块有一定的区别,其承销制度也与以往的承销制度有所区别。2019年5月31日,中国业协会发布《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承销业务规范》,从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以及自律管理等方面对公司承销科创板IPO业务予以规范,与A股科创板有关的承销制度体系初步形成。
随着前几批科创板申请企业已经过会且正在向证监会申请注册及2019年6月13日科创板的正式开板,与整个科创板交易密切相关的承销制度即将发挥重要指导作用。为了更好的理解和掌握A股科创板承销制度,笔者将相关制度予以了小结。本文主要包括:主要的法律法规、A股承销制度与A股科创板承销制度的比较、规范券商科创板首发行为的规范等方面的知识点予以小结。为提纲挈领,较好的掌握相关规定内容,本次学习内容全部以表格的方式予以整理归纳。
一、主要的法律法规
序号 | 法律法规 | 颁布机关 | 颁布日期 |
1 |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 中国证监会 | 2018.6.15修订 |
2 | 《关于在上海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 | 中国证监会 | 2019.1.28 |
3 | 《上海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 | 上海交易所 | 2019.3.1 |
4 | 《上海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 | 上海交易所 | 2019.4.16 |
5 | 《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承销业务规范》 | 中国业协会 | 2019.5.31 |
首次公开发行应当向网下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主承销商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和配售制度,加强配售过程管理,在相关制度中明确对配售工作的要求。有关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承销业务规范主要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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