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宝坻百货大楼聚集疫情看公众责任保险问题
2020-02-25
近一段时间来,天津宝坻区百货大楼聚集性疫情引发持续关注。截至2020年2月10日,发生在这里的疫情已导致32例感染,超过一万人居家隔离[1]。显然,如此巨大的感染和隔离数字,其导致的人身伤害可能也是巨大的。实践中,很多商场、医院的经营者会购买公众责任险,将其因公共场所对第三人的责任转至保险公司来承担。那么,对于目前新冠状病毒引起的人身伤害损失,其是否属于公众责任险的承保范围,可能是很多公共场所经营人关心的问题。对此,笔者初步分析如下。
一、公众责任险简介
所谓公众责任保险,从分类的角度来讲,其属于责任保险的范畴之内,承保的是被保险人可能对第三者的责任,而公众责任保险承保的则是经营场所经营人或者公共活动组织者等对公众的责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公众场所的经营人或者公共活动组织者对公众有安全保障义务(duty of care),可能会因为经营、组织疏忽,例如场地积水未及时清除导致顾客摔倒,安保措施疏忽,或者场地设施缺陷造成客户在使用过程之中受伤等。相应的,公共场所经营人通过投保公共责任保险,来转移和分散风险。
从实务之中来看,很多公共活动或者公共场所,都隐藏着巨大的风险。例如,2014年12月31日晚23时35分许,上海市黄浦区外滩陈毅广场发生群众拥挤踩踏事故。此次事故发生的地点陈毅广场属于公众场所,所幸的是所属相关区域的政府部门投保了“社区综合保险”承保活动组织者的公众责任,踩踏事件受害者得到了一定的赔偿[2]。在医疗行业,医院的管理疏忽(尤其是传染病源管理不当的)可能会导致很多人被感染,例如2019年4月,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由于对对医院感染管理疏忽(部分喉镜等急诊医疗物品和设施的清洁消毒不规范,配奶过程存在洁污交叉,消毒和感染防护工作不到位等[3]),导致肠道病毒(埃可病毒11型)引起的医院感染暴发事件,多名新生儿死亡[4]。面对医院这种管理疏忽可能导致的公众责任,国内有些地方已经要求医院必须购买公众责任险。例如,2014年,北京市医管局即为各大医院统一购买了公众责任保险[5]。购买该保险之后,可以依托专业保险机构,对于医院在运营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予以适当补偿。
二、公众责任险的承保范围及其对新冠病毒的适用
关于公众责任险的承保范围,以及其对本次疫情的适用问题,我们选取保监会网站发布的某公司公众责任险条款,以此为例进行分析。该保险条款约定:
保险责任
第三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时,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和/或损失,由受害人在保险期间内首次向被保险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六条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八)不洁、有害食物或饮料引起的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有缺陷的卫生装置,以及售出的商品、食物、饮料存在缺陷造成他人的损害;
第七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和责任,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四)烟熏、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从保险条款来看,判断本次疫情是否属于公众责任险的赔偿范围,有两个关键因素需要考虑:其一,本次疫情是否属于公众责任险意义上的意外事故?其二,本次疫情是否属于保单除外的范围。
关于意外事故,该保险条款并未明确定义。从司法实践角度看,突发的聚集性传染病是可能构成意外事故的。例如,在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池州市竞帆游泳俱乐部有限公司(原池州市腾飞游泳馆有限公司)保险纠纷再审案之中,天安财保池州中心支公司申请再审称:××聚集性感染[6]是一种意外,腾飞游泳馆主观上并无过错,天安财保池州中心支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也无需承担保险赔偿责任。但是,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皖民申679号再审裁定书认为:在保险期间内,腾飞游泳馆在经营过程中,未能尽到对到其游泳馆游泳者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众多游泳者因传染病发病而需要治疗,由此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腾飞游泳馆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腾飞游泳馆实际赔偿受害游泳者门诊医疗费用及住院医疗费用,应属于腾飞游泳馆在天安财保池州中心支公司投保的公众责任保险的赔偿范围。参考安徽高院这一再审判决可以看出,聚集性感染这种疫情,可以理解为公众责任保险承保的“意外”。
关于保险除外责任,从上述保单第六条来看,其主要是指食物或饮料引起的食物中毒或传染性疾病。初步来看,患者在公共场所感染新冠病毒,应该不属于“食物或饮料引起”。那么,本次疫情属于污染(损害)吗?从上述保单的内容来看,其对污染没有做明确的定义。在我国,由于类似的案例比较少,对此,笔者以美国的法律下的司法实践来进行说明。
美国是世界上公众责任保险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公众责任保险单大多有污染除外(pollution exclusion),对于污染引起的损失不予赔偿。毕竟,公共场所污染导致的损失会比较大,保险人可能对此不愿意承担。例如,美国保险服务局(the Insurance Services Office)的公众责任保险条款明确规定:
This insurance does not apply to:
f.(1)Bodily injury or property damage arising out of the [actual, alleged or threatened] discharge, dispersal, release or escape of pollutants:
译文:本保单不承保因为排放、溢出、渗出或者污染物渗漏导致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一般的,很多保单会定义污染物(pollutant)为:"Pollutants" mean any solid, liquid, gaseous or thermal irritant or contaminant, including smoke, vapor, soot, fumes, acids, alkalis, chemicals and waste. Waste includes materials to be recycled, reconditioned or reclaimed(译文:所有的固态、液态、气态或者热的刺激物或者致污物,包括烟尘、蒸汽、油烟,烟雾,酸,链烃基化合物,化学品,以及废弃物。)[7]显然,这里对污染物的定义是非常广泛的,实务之中也引起了非常大量的关于什么是污染物(pollutant)的争议[8]。
看起来,似乎污染物如何定义和认定不是特别复杂的事情,普通人的头脑之中大概都会理解什么是污染,什么是污染物。但,检索美国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可以看出,对污染物进行准确认定是一个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当事人和法院的认知可能千奇百怪。比方说,二氧化碳是自然界一种天然的存在,一般的不应该视为是污染物。但是,二氧化碳的过量排放会导致严重的温室效应,从这个意义上讲,二氧化碳也是一种污染物,这也是为何各国要一起努力控制碳排放的原因。
再如,一氧化碳也是一种天然气体,但是,一氧化碳是不是一种污染物?实务中,因为酒店的热水器故障,导致顾客洗澡时候的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经常发生,那么这种一氧化碳中毒导致的人身损害是不是属于污染引起的损失,保险人是否可以以公众责任险的污染除外(pollution exclusion)拒赔?对于这种问题,美国法院审理了非常多的案子,而判决结果却各不相同。例如,在Richardsonv. Nationwide Mut. Ins. Co., 826 A.2d 310 (D.C. Cir.2003)案之中,法院认为:污染应该是指自然环境污染(environment pollution),尤其是环境主管机关管理的污染排放导致的环境污染。居民单元楼里面烟囱故障导致一氧化碳吸入中毒,以及因此引起的人身伤害不属于保单约定的“污染除外”(pollution exclusion)。在Am. States Ins. Co. v. Koloms, 687 N.E.2d 72 (Ill.1997)案之中,法院认为从条款起草的历史来看,“污染除外”(pollutionexclusion)仅仅是指环境污染,而不包括这种一氧化碳泄露情况。
与之相对,在Reedv. Auto-Owners Ins. Co., 667 S.E.2d 90 (Ga.2008)案之中,法院去认为,污染的定义,应从其通常或者习惯理解角度进行考虑。出租人房屋内一氧化碳泄露导致的人身损害,也是一种污染损害,属于“污染除外”(pollution exclusion)范围。在Bituminous Cas. Corp. v. Sand Livestock Systems, Inc., 728 N.W.2d 216 (Iowa2007)案之中,法院亦认为,一氧化碳属于污染物(pollutant),因为其属于气态的刺激物或者致污物(gaseous irritant or contaminant)[9]。
那么,具体到病毒污染问题,其是否属于公众责任险除外的污染范围?在First Specialty Ins. Corp. v. GRS Mgmt. Assocs., Inc., 2009 WL 2524613(S.D. Fla. Aug. 17,2009)案之中,游泳池因为水质差导致顾客感染柯萨奇病毒(Coxsackievirus)[10],保险公司认为病毒属于污染物,因此引起的损失属于除外范围。对此,美国法院认为:保单定义的文义很清楚,污染物(pollutant)包含致污物(contaminant)以及微生物。游泳池顾客因为病毒和有害微生物感染疾病,这属于污染除外范围。(As defined under the plain language of the policy, the meaning of the term pollutant includes contaminant. Furthermore, cases from this jurisdiction have ruled that similar pollutant clauses encompass "contaminants" and microbes. Clearly, the record evidence demonstrates that the substance in the swimming pool was a viral contaminant and a harmful microbe. Thus, the pollutant exclusion applies here.)。反之,在Westport Ins. Corp. v. VNHOTEL GROUP, LLC, 761 F. Supp. 2d1337 (M.D. Fla. 2010)案之中,顾客在酒店因SPA设施感染了军团病(Legionnaire Disease)。对此,法院认为,虽然保单没有明确定义什么是致污物(contaminant),但是保单的措辞以及其对污染物(pollutant)的列举已经清楚的表明,军团病病菌不属于污染物(The Policy does not explicitly define "contaminant," but the words modifying "contaminant" and the stated examples of "pollutants" unambiguously show that Legionella bacteria are not "pollutants.")。
三、结语
综上,总体上来讲,不同的法律有其自身的立法目的。环境法下所定义的污染物,其立法目的和适用的范围,不一定能直接套用到保险法之中。这就不难理解,为何同样的物质,在某种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污染物,而在另一种情况下可能不被认定为污染物[11]。因此,参考美国法院的案例可以看出,关于新冠病毒是不是属于污染物(pollutant),以及公众责任保险是否可以以“污染除外”(pollution exclusion)拒赔,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保单措辞是否对此有明确的约定,保单所适用的场景,以及法院对保单措辞的解释。公众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以及保险人,有必要仔细审视自身的保单,尤其是其中所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问题。
此外,值得提及的是,我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初开始试办公众责任保险(场所责任保险),但除极个别单位投保了公众责任保险外,90%以上的经营者对投保公众责任保险不感兴趣,公众责任险在全部保费收入中占比不足1%。其中很大原因是大多数业主只关心自己的财产,认为公众安全是政府的事[12]。显然,政府的行政资金兜底不是无限的。就此次疫情而言,尤其是对医疗行业的经营人,可以考虑引入公众责任保险,通过保险的力量来分散可能产生的责任风险。
文中备注
[1]天津宝坻百货大楼聚集疫情超万人被隔离 如何保障被隔离居民生活?http://baijiahao.baidu.com/s?id=1658204002305761957&wfr=spider&for=pc
[2]踩踏遇难者首批名单公布社区综合险开始赔付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insurance/bxdt/20150104/093021217563.shtml
[3]顺德“新生儿感染死亡事件”:涉事医院被撤销三甲医院资格http://society.huanqiu.com/article/9CaKrnKkCxW
[4]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南方医科大学顺德医院发生医院感染暴发事件的通报,http://www.nhc.gov.cn/yzygj/s3594/201906/23e7011c79d449908c234f563cec5992.shtml
[5]北京将为市属医院统一购买公众责任保险,http://www.cpic.com.cn/c/2018-05-31/1541081.shtml
[6]该判决书并未披露这里的感染是什么,从网上查询来看,可能是安徽池州市2014年8月发生的“腾飞游泳馆游泳儿童聚集性发热疫情”。当时媒体报道,此次疫情可能是细菌引起的急性上呼吸道感染,个体间传播暂无依据,形成疫情爆发可能性极低。见新闻报道“池州数十名孩子游泳后出现低烧涉事游泳馆已停业”,http://news.hexun.com/2014-08-14/167529898.html
[7]Thomas M. Jones,What is a Pollutant in the Context of the Application of the Absolute and Total Pollution Exclusion?,
http://www.cozen.com/admin/files/publications/WHAT_IS_A_POLLUTANT_.PDF?embed=1
[8]参见Francisco Garcia,“Pollutant” Exclusions in Property Insurance Policies, Part 3,
http://www.propertyinsurancecoveragelaw.com/2014/06/articles/insurance/pollutant-exclusions-in-property-insurance-policies-part-3/
[9]Enforceability of Pollution Exclusions: A 50-state survey,http://www.batescarey.com/files/Pollution-Fifty-State-Survey-July-2017.pdf
[10]柯萨奇病毒(Coxsackievirus)是一种肠病毒(enterovirus),分为A和B两类,是一类常见的经呼吸道和消化道感染人体的病毒,感染后人会出现发热、打喷嚏、咳嗽等感冒症状。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item/%E6%9F%AF%E8%90%A8%E5%A5%87%E7%97%85%E6%AF%92/7755303?fr=aladdin
[11] Thomas M. Jones, What is a Pollutant in the Context of the Application of the Absolute and Total Pollution Exclusion?, p.5
[12]公众责任险保费收入中占比不足1%,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insurance/bxsd/20120522/112412118840.shtml
本文作者:
彭先伟,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北京办公室合伙人、律师;彭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擅长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并为客户提供了诸多涉及保险、银行金融、国际仲裁,反垄断、外商投资等法律事务的解决方案。彭律师熟练掌握英文,能独立处理在伦敦、香港、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的国际仲裁案件。
邮箱:pengxw@cqhaolun.com
吴亚男 ,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北京办公室律师;吴亚男律师执业十年间,处理了大量海商海事、保险、诉讼仲裁等案件,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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