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外商投资并购及矿业法律指南(上)
2024-08-30
(一)外商直接投资需要哪些具体的政府和监管审批?请详细说明触发条件、相关机构和获得这些批准通常所需的时间。
通常,外商直接投资(FDI)在肯尼亚不需要特定的批准,但需要遵守涉及反洗钱(anti-money laundering, “AML”)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financing of terrorism, “CFT”)的合规要求。根据2023年《反洗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法律法(经修订)》(Anti Money Laundering and Combating of Terrorism Financing Laws (Amendment) Act),金融机构必须报告其开展的任何超过15,000美元或其等值的其他货币的现金交易。
因此,尽管投资本身不需要特定批准,金融交易仍需履行报告义务。处理FDI相关资金转移的银行必须监控并报告交易,以确保大额现金流的透明度和可追溯性,从而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
另一方面,肯尼亚有多部法律旨在促进外国投资,包括:
1.《外国投资保护法》(肯尼亚法律第518章,Foreign Investments Protection Act, “FIPA”)
该法为某些经批准的外国投资提供保护。为了获得FIPA提供的优惠,拟将外国资产投资于肯尼亚的外国国民可以向负责财政事务的内阁部长申请证书,确认拟投资的企业是符合《外国投资保护法》规定的批准企业。
2.《投资促进法》(肯尼亚法律第485B章,Investment Promotion Act, IPA)
该法旨在通过帮助大型投资者获得必要的经营许可证并提供额外的援助和激励措施来鼓励和支持投资。IPA设立了肯尼亚投资局(Kenya Investment Authority, “KenInvest”),这是一个法定机构,负责促进和推动肯尼亚本地和外国投资的增长。
根据IPA,外国投资者可以通过KenInvest申请投资证书,条件是需证明拟在肯尼亚投资10万美元或以上,并提供可行的项目提案。凭借投资证书,投资者可在取得除健康、安全和环境证书外的初期经营所需许可证方面获得便利,最长有效期为一年。
此外,投资证书还赋予投资者以下利益:
(1)为在肯尼亚税务局注册成为外国纳税人提供支持;
(2)协助从移民和登记局获得工作许可证;
(3)协助向肯尼亚电力照明公司注册,以获得业务场所的电力连接及其他电力相关问题;
(4)协助向肯尼亚雇主联合会注册投资;
(5)协助投资者与肯尼亚税务局之间的沟通,以获得在投资者行业内可享受的税收扣除和补贴。
重要的是,目前外商投资者在肯尼亚进行投资并不强制要求获得投资证书,但此类注册通常被认为是一个积极的因素。拟议的法律草案中有提案,要求投资者在开始在肯尼亚运营之前必须获得投资证书。
(二)为外商投资设立的法人实体最常见的类型是什么?通常采用何种内部治理结构?特定类型的实体是否有税收或法律方面的优势?
在肯尼亚,有几种类型的公司法人实体可供外商投资使用。每种类型都有其特定的治理结构、税务影响和潜在的法律优势。肯尼亚最常见的公司类型有:
(1)根据《公司法》( Companies Act)(肯尼亚法律第486章)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a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LLC”)(私营或公营);
(2)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
(3)根据《有限责任合伙法》(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Act)(肯尼亚法律第30章)设立的有限责任合伙(a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 “LLP”)。
在肯尼亚,最常见的商业载体形式是LLC,通常为私营。LLC受《公司法》监管,作为独立于其股东的独立法人实体,LLC必须拥有自己的公司章程。除非公司章程中有特别限制,否则该类公司可从事各种商业活动。
根据《公司法》,公营LLC要求至少有一名股东(没有股东数量上限),而私营LLC可由单一股东设立,但不得超过五十名股东。除某些特定受监管行业(如保险、航空、采矿、私人安保、邮政和快递服务)外,一般不要求必须有肯尼亚本地股东,因此这些公司可完全由外国股东拥有。因此,私营LLC通常用于私人投资。
根据《公司法》,私营LLC必须至少有一名自然人作为董事,而公营LLC则必须至少有两名董事。无论是公营还是私营LLC,至少有一名董事必须是自然人。
实际上,由于开设和运营银行账户的后勤需要、业务连续性和良好的公司治理要求,私营LLC通常至少有两名董事。公司的章程将规定董事会的组成、董事资格、董事会议的召集方式、会议频率、董事职责等。
对于实缴资本不超过500万肯尼亚先令的私营公司,不要求必须有公司秘书。如果私营LLC没有公司秘书,这一职务可由公司董事担任。而所有公营LLC都必须任命公司秘书。
私营LLC每年必须召开至少一次股东大会(即年度股东大会)。在该会议上的常规议程必须包括批准年度财务报表、任命审计师(如需要,还包括公司秘书)及公司认为适当的其他事项。除了《公司法》的要求外,公司的章程将规定召集股东会议的方式、会议议程、投票权、成员职责等。
由于LLC为其股东(成员)提供有限责任保护,LLC的使用也受到投资者的青睐。公司的股东通常不对公司债务负责,除非其持有的股份存在未实缴部分。资本可通过债务或股权形式出资。LLC的注册相对容易且费用低廉。
在受监管的领域运营的实体必须遵守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要求,包括取得许可、数据保护法、税务法规和环境标准。大多数监管制度要求将实体设立为LLC以持有相关许可证。
外国企业在肯尼亚设立分支机构也相对常见。分支机构不是独立于外国公司的法人实体,其受外国公司章程的管束。因此,它只能从事外国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的业务活动。外国公司对分支机构的债务负有责任。
此外,分支机构没有自己的董事会,因为它不是独立实体。在肯尼亚,分支机构必须有一名本地代表,负责遵守《公司法》的要求,并对分支机构的所有行为和事项负责。本地代表不需要是肯尼亚公民,但必须居住在肯尼亚。因此,持有有效工作许可的外国居民可以被任命为外国公司的本地代表。
在资金方面,资金直接从外国公司汇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需同时接受东道国和母国的征税,但可能可以适用东道国和母国之间的双重征税条约中的优惠。因此,设立分支机构的一个缺点是,分支机构的公司税率为40.5%,而LLC的公司税率为30%。
投资者也可以根据《有限责任合伙法》注册LLP。LLP被承认为独立的法人实体,由合伙协议内部管理。在这种安排下,合伙人通常不承担LLP的任何债务。LLP需至少有两名合伙人,但没有合伙人数量的上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根据合伙协议中的约定比例出资。其设立手续相对简单。注册在肯尼亚的LLP被视为肯尼亚实体,不对其利润和收益承担所得税、公司税或资本利得税(如适用),由LLP的每个成员将根据其利润或资本利得缴税。LLP需至少有一名自然人作为管理人,且该管理人必须为居住在肯尼亚的成年人。
(三)登记和设立公司的程序,包括预计的时间表、费用和针对外国投资者的流程是什么?
在肯尼亚,注册和成立企业的程序通过eCitizen平台进行,通常包括以下步骤:
(1)向公司注册处提供3到5个按优先顺序排列的拟定名称以及拟成立实体的其他详细信息,包括拟定的股东、董事、注册办公室、公司章程文件以及业务开始日期等;
(2)公司章程必须由所有股东起草并签署。《公司法》提供了一套标准的公司章程条款,客户可以选择对条款进行定制以供自己使用。然而,如果一家公司的唯一股东是外国公司,则通常会尽量使其章程条款与母公司的章程保持一致;
(3)支付注册费用,目前为10,650肯尼亚先令(约合83美元)。然而,在此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额外的法律和专业费用;
(4)一旦提供了所有必要的信息,公司注册处会对这些信息进行审查,此过程从提交相关文件和信息之日起约需十天。如果需要进一步的信息或需要进行任何修改,注册过程可能会更长;
(5)签发公司注册证书。
(1)外国公司的组织大纲、章程的认证副本;
(2)经公证员公证的外国公司注册证书的认证副本;
(3)如果文件为外文,需提供经公证员公证的翻译文件的认证副本;
(4)任命外国公司在肯尼亚的本地代表;
(5)外国公司在其注册国的注册地址;
(6)董事的居住地址通知;
(7)在肯尼亚的拟定注册地址;
(8)董事/股东的护照复印件和护照照片。
(1)拟开展业务的名称;
(2)合伙人和经理的客户身份核查信息和文件,如合伙人和经理的全名,以及如果是公司,还需提供公司名称和注册证书的复印件,合伙人和经理的身份证/护照复印件,护照照片,PIN证书复印件;
(3)LLP和经理的邮寄地址;
(4)LLP的拟定地址;
(5)合伙人和经理签署的同意作为合伙人和经理的同意书;
(6)经签署的申请表。
注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或LLP的流程同样在eCitizen门户上进行,自提交之日起通常需要约两周。注册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费用约为10,650肯尼亚先令(约合83美元),而LLP的注册费用为25,000肯尼亚先令(约合195美元)。如果寻求法律帮助并支付法律费用,成本可能会增加。
(四)肯尼亚是否有特别经济区?这些特别经济区为在其内运营的企业提供哪些具体的福利和优势?
肯尼亚的特别经济区(Special Economic Zones, “SEZ”)是根据《肯尼亚特别经济区法》(肯尼亚法律第517A章,Foreign Investments Protection Act )设立的,并赋予特别经济区优惠措施。特别经济区是指在肯尼亚指定的地理区域,通常被视为处于海关领土(customs territory)之外,肯尼亚政府在这些区域内实施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政策,并提供了适合行业发展的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
特别经济区被视为在关税领土海关领土之外的效果如下:
(1)从海关领土的任何地方运出并带入特别经济区的货物,或从海关领土内任何地方提供到给特别经济区的服务,均视为已从肯尼亚出口;
(2)从特别经济区带出的货物并运入海关领土的任何地方使用,或从特别经济区提供到海关领土内任何地方的服务,均视为已进口到肯尼亚。
以下特别经济区已在《肯尼亚宪报》上公布:
(1)乌阿辛·吉殊县非洲经济区(Africa Economic Zone, Uasin Gishu County);
(2)基安布县塔图城(Tatu City, Kiambu County);
(3)纳库鲁县纳瓦沙经济区(Naivasha SEZ, Nakuru County);
(4)内罗毕县紧凑型自由贸易区(Compact Free Trade Zone, Nairobi County);
(5)克瓦莱县SBM经济区(SBM SEZ, Kwale County);
(6)基安布县诺斯兰兹经济区(Northlands SEZ, Kiambu County);
(7)马查科斯县孔扎科技城(Konza Technopolis, Machakos County);
(8)拉穆县旅游经济区(Lamu Tourism, Lamu County);
(9)拉穆县休闲经济区(Leisure SEZ, Lamu County);
(10)蒙巴萨县东戈昆杜经济区(Dongo Kundu SEZ, Mombasa County)。
在特别经济区投资的企业可享受简化的设立流程、较低的公司税率、间接税豁免以及有利的劳动法规。在特别经济区开展业务的税收优惠与标准税率对比如下:
从特别经济区向海关领土内出口成品视为向肯尼亚进口的成品,因此需缴纳进口税,主要是根据2004年《东非共同体关税管理法》(East African Community Customs Management Act, “EACCMA”)征收的进口关税。一般适用的税率如下:
(1)原材料、资本货物、农业投入品、某些药品和医疗设备的税率为0%;
(2)用于进一步生产的半成品的税率为10%;
(3)成品的税率为25%。
(五)对于外商直接投资是否有任何具体的本地化要求,例如当地员工的最低比例、当地采购政策或社区发展安排?
本地化要求在诸如采矿、私人安保、建筑和保险等多个行业中均有体现,下面将分别介绍这些行业关于本土化要求的相关法律规定。
矿业部门
《矿业法》(肯尼亚法律第306章,Mining Act)对本地化要求做了如下规定:
(1)肯尼亚人的就业和培训
根据第46条,为了确保向本地居民传授技能使其具备相应能力,矿权持有人必须向负责矿业、蓝色经济和海洋事务的内阁秘书(“矿业内阁秘书”)提交详细的肯尼亚人招聘和培训计划。这是获得矿权的条件。此外,矿业内阁秘书应制定法规,规定外籍员工的替换、外籍员工服务年限,以及与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与联系以培训本地居民。
(2)就业优先权
根据第47条,矿权持有人在就业上必须优先考虑社区成员和肯尼亚公民。在此过程中,大规模运营的矿权持有人需要:
1)为员工开展培训项目;
2)进行员工能力建设;
3)仅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的本地注册标准聘用非本地技术专家;
4)在内阁秘书规定的合理时间内,用肯尼亚人替换从事技术的非本地员工;
5)与大学建立联系以进行研究和环境管理;
6)在适用和必要时,为当地社区进行社会责任投资;
7)根据法规实施社区发展协议。
(3)采矿许可证的政府参与
根据第48条,如果矿业权涉及大规模采矿作业,国家有权无偿获得该矿业权中10%的干股。
(4)本地产品优先权
根据第50条,矿权持有人在勘探、采矿、加工、精炼处理操作、运输或其他矿产处理活动中,必须尽可能优先:
1)使用肯尼亚制造的材料和产品;
2)使用社区成员和肯尼亚公民提供的服务;
3)与肯尼亚公民拥有的公司或企业合作。
(5)小规模采矿作业相关的矿权准入
根据第124条,除非是肯尼亚公民,或至少60%股份由肯尼亚公民持有的法人,否则不得授予、或授权持有、或获得小规模采矿作业相关的手工采矿许可证、勘探许可证或采矿许可证。
私人安保
根据《私人安保监管法》(肯尼亚法律第207章,Private Security Regulation Act)第29(2)条,如果没有至少25%的本地股份,则不具备注册为私人安保服务提供者的资格。
建筑部门
根据2017年《国家建筑管理局条例》(National Construction Authority Regulations)第16条,对于建筑工程的合资企业中本地公司和外国公司的持股比例,规定本地公司应至少持有30%。合资企业的员工应从本地劳动力市场中竞争招聘,而招聘外国技术或技能工人须经主管机关批准,并且仅在本地无法招聘到该岗位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此外,建筑施工合同分为八个类别,从无上限价格合同(类别1合同,即价格超过500,000,000肯尼亚先令的建筑合同)到价值为20,000,000肯尼亚先令的合同,外国承包商仅有资格登记类别1的合同,而本地承包商则有资格登记所有类别的合同。但也可以认为这一规定不太可能影响外国承包商在肯尼亚的投标,因为他们通常只对类别1的合同感兴趣。
保险
根据《保险法》(肯尼亚法律第487章,Insurance Act )第22(b)和第23(4)条,保险公司至少三分之一的控制权(无论是股份、实缴股本还是投票权)必须完全由以下人员控制:东非共同体成员国的公民;所有合伙人均为东非共同体成员国的公民的合伙企业;或由东非共同体成员国公民或肯尼亚政府或两者的组合完全拥有股份的法人。
此外,根据《保险法》第23(4A)条,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间接控制或受益拥有保险公司超过25%的实缴股本或投票权;或有权任命保险公司董事会超过25%的董事;或在任何一个财务年度内有权获得保险公司超过25%的总股息。
电信部门的外国所有权限制
历史上,持有肯尼亚通信管理局(Communications Authority, “CA”)许可证的实体需要在收到许可证后三年内将30%的股份转让给肯尼亚公民,但实际上通常并非如此,CA经常提供例外,但期限有限。然而,自2023年8月起,这一本地所有权要求被取消,因此CA不再对持牌实体施加最低本地参与或持股要求。但仍然鼓励外国投资者采用任何可能有助于在肯尼亚发展业务的本地参与模式。
(六)获得外国员工工作签证的要求和程序是什么,包括所需时间、续签选择和永久居留的可能性?
在肯尼亚雇佣外国人相对简单,因为该国拥有自由的市场。然而,外国人要在肯尼亚就业,需要获得D类工作许可证(如果雇用期超过三个月)或特别通行证(如果雇用期不超过三个月),以下是关于在肯尼亚雇用外国公民的主要要求:
肯尼亚的移民事务由内政与国家协调部(Ministry of Interior and Coordination of National Government)下属的移民服务局( Directorate of Immigration Services)监管。
如果一个人被特定雇主要约特定工作,并且此人具备在肯尼亚难以找到的技能或资质,且其从事该项工作对肯尼亚有益,那么在成功向移民局申请后,此人可以被授予D类工作许可。
根据《肯尼亚国籍与移民法》(肯尼亚法律第170章,Keny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Act),雇主有义务代表员工申请并获取工作许可证。
在雇主在为拟聘用的外国员工申请许可证的过程中,需要证明:
(1)外国员工拥有肯尼亚缺乏的技能或资格;
(2)外国员工的就业将对肯尼亚有益;
(3)雇主处有一名肯尼亚籍的学习者将在雇用期间与外国员工密切合作。
申请D类工作许可证必须附有:
(1)填写并签署的25号申请表;
(2)雇主签署并致移民服务局总干事的签名信;
(3)外国员工的护照副本;
(4)外国员工的雇用合同副本;
(5)外国员工的三张近期彩色护照照片;
(6)如果外国员工已在国内,则提供其当前的移民状态;
(7)外国员工的税务合规证书;
(8)外国员工的学术和专业证书的经认证的副本;
(9)外国员工的简历(包括每个学术和专业课程的起止日期、以及每段之前工作经历的起止日期);
(10)填写并签署的27号表格;
(11)肯尼亚籍学习者的姓名及其身份证副本;
(12)学习者的学术证书认证副本及其完整联系方式,包括电子邮件、地址和手机号码;
(13)学习者的简历;
(14)雇主的注册证书。
根据2012年《肯尼亚国籍与移民条例》(Kenya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Regulations),移民局局长有权决定许可证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五年。但实际上,许可证通常签发为一至两年,并可续签类似的期限。
D类工作许可证的处理费为20,000肯尼亚先令,其年度许可费为 500,000肯尼亚先令。根据《肯尼亚国籍与移民条例》第56条,年度许可费应在许可证签发之日起三十天内支付,否则许可证将失效。然而,东非共同体成员国的外国公民不适用此费用。
如自许可签发之日或其入境肯尼亚起九十天内,持证人未从事该许可证规定的工作、职业、贸易、商业或专业活动,那么发给此人的许可可能被作废。此外,对于发给不在肯尼亚境内的人员的许可,在签发之日起九十天内该人员未入境肯尼亚,该许可也将失效。
根据《肯尼亚国籍与移民条例》,雇主必须在雇员停止就业后十五天内通知移民服务局。此外,《肯尼亚国籍与移民法》规定,雇主必须在雇员终止后两年内保留外国雇员的记录,并按规定格式向肯尼亚公民和外国人管理服务局提交雇用外国人的报告,以及任何外国人违反其工作许可证条件的情况。
特别通行证
根据《肯尼亚国籍与移民条例》,拟在肯尼亚工作不超过三个月的外国人员应申请特别通行证。
申请人需填写规定表格,并为预计在肯尼亚停留的每个月支付 200美元的规定费用。申请特别通行证的处理费为 5,000肯尼亚先令,东非共同体成员国的外国公民不适用此费用。
处罚
根据《肯尼亚国籍与移民法》,(i) 雇用没有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是违法的;(ii) 外国人没有工作许可证在肯尼亚从事工作是违法的。
后者的违法行为在定罪后会被处以不超过 500,000肯尼亚先令的罚款或不超过三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前者的违法行为会被处以不超过1,000,000肯尼亚先令的罚款或不超过五年的监禁,或两者并罚。
永久居留权
《肯尼亚国籍与移民法》允许外国人获得永久居留权,从而允许外国人在肯尼亚生活和工作,而无需工作许可证或续签。符合获得永久居留权条件的人包括:
(1) 前肯尼亚人——即出生时为肯尼亚公民但放弃或失去肯尼亚国籍且其居住国不允许他们持有双重国籍的人;
(2) 合法居住在肯尼亚的人——申请人必须提供在肯尼亚至少七年合法居住的工作许可证证明,并在申请永久居留权前连续三年居住在肯尼亚;
(3)肯尼亚公民的子女——适用于具有肯尼亚公民身份的父母所生的子女,这些子女也持有不允许双重国籍的其他国籍,或者在父母获得肯尼亚国籍之前出生的子女;
(4)肯尼亚公民的配偶——适用于与肯尼亚公民结婚超过三年且婚姻依然存续的人。
(七)详细说明影响外国投资资本、利润和股息汇出的外汇管制限制,请提供该等限制如何影响外国投资的示例。
没有任何影响外商直接投资汇出资本、利润和股息的外汇管制。肯尼亚在1993年废除了所有外汇管制法律,并转向完全由市场决定的外汇制度。
以上信息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得视为k8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律师事务所或其律师出具的正式法律意见或建议。如需转载或引用本文的任何内容,请注明出处。
本指南内容仅为高度提炼的摘要,相关法律的适用因投资结构和目标行业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在进行投资之前,请向具有相关法律执业资格的律师寻求具体法律建议。
本文根据Anjarwalla & Khanna LLP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相关法律问答编译,英文作者为Dominic Rebelo、Njoki Kihiu、Ivy Aruasa、David Omondi。上述答案编写于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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